9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发布会,发布了一份叫《关于依法审理涉人工智能纠纷案件的意见》的文件。它一共24条,分量却不轻——这是国家最高审判机构第一次针对「涉人工智能纠纷」拿出系统的裁判规则。
在没有专门「人工智能法」的当下,这份文件某种意义上充当了AI时代的「裁判宪法」。对普通人来说,它最值得读的,是下面这几条。
过去遇到AI换脸、AI仿声,很多人只能吃哑巴亏:找不到法条、不知道告谁、平台还互相踢皮球。这份意见把规则写得很直白:
注意,意见还专门提到「AI复活逝者」——处理死者的姓名、肖像等,不得违法、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大数据杀熟」和「仿冒名人带货」是这两年最让普通人窝火的两件事。意见给的回应很硬:
最高法研究室主任周加海有句话很实在:「我们不能奢求消费者都火眼金睛,法律必须及时亮剑。」
自动驾驶、辅助驾驶越来越普及,事故责任成了真实痛点。意见明确:智驾汽车上路出事,依民法典和道路交通安全法赔偿;因车辆缺陷导致的,生产者、销售者担责;对自动化等级、智能程度做虚假宣传的,消费者可请求承担民事责任;为查清事故原因,法院还能要求生产者、销售者提供自动驾驶事件记录等数据。
这份文件不是一边倒保护用户,它同时想给创新留空间:
另外还有一条打官司的新规矩:当事人、代理人用AI生成的起诉状、案例检索报告等,负有核实说明义务;用AI伪造证据、搞虚假诉讼,将被依法惩治——法院已经发现多起把AI生成的虚假案例直接交到法庭上的事。
对普通人,这份意见最大的意义是「路径清晰了」。以前被换脸、被偷声、被杀熟,往往要靠个案碰运气;现在有了统一的裁判规则和禁令快车道,保留好原始素材、生成内容、平台记录,维权的底气足了不少。
对AI公司,它传递的信号是:公开数据训练「一般不侵权」不是无限挡箭牌——个人明确拒绝、或涉及重大影响场景,仍必须取得同意。规则已经立起来,接下来的关键,是看各地法院怎么把这几条写成一个个活生生的案例。对每一个上网的你我来说,记住两件事就够了:你的脸和声音是有价格的,该留的证据,早点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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