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一则挺典型的案子,想跟打算找婚介、或者家里正托人介绍对象的朋友聊聊。
陕西西咸新区法院最近审结了一起婚介服务纠纷。原告小两口(男方家属)通过一家乙婚介所介绍成了亲事,前后给了婚介所 32.3 万元,说是”彩礼”。结果婚后一对账才发现:女方实际到手的,只有 12.8 万元。中间差的那将近 20 万,被婚介所以”婚介服务费”的名义截留了。
小两口把婚介所的员工和公司老板告上法庭,要求返还不当得利 19.5 万。
法院的判断挺讲究分寸:首先,向媒人支付合理的劳务费,在一些地方习俗里是站得住的,符合公序良俗,不能一棍子打死。但问题在于,这单”介绍”时间短、成本低,却收了将近 20 万的服务费,价格不透明、金额明显过高,远远超出了合理劳务报酬的范畴。
所以法院没有全额支持,而是酌定:婚介所向原告返还 10 万元服务费。
我觉得这个”10 万”的判决,信号很明确:婚介不是暴利生意,可以收辛苦钱,但不能靠信息不对称割韭菜。
婚介行业最大的问题,就是信息不透明。男方以为 32 万都给了女方家,女方家只收到 12.8 万,中间那道”黑箱”谁都看不到。一旦出了事,双方都觉得自己受了委屈,只有中间商稳赚。法院这脚刹车,踩的就是”价格不透明 + 收费明显过高”这条红线。
如果你或家里人正要走婚介这条路,我几个实在建议:
说到底,婚介提供的是信息不对称下的撮合服务,收合理费用天经地义。但一旦把”介绍对象”变成靠截留彩礼赚差价的生意,它就踩过了线。这一判,给所有想在这行里”赚快钱”的人提了个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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