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月 22 日,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期间,最高法和最高检联合发布了一批依法惩治网络食品安全犯罪典型案例,一共 5 件。选的都是这两年最有代表性的模式:直播售假、虚假宣传、非法添加、「幽灵外卖」。
5 个案子读完,我觉得信息量最大的不是刑期数字,而是司法在「怎么算严重」这件事上给出的两条新思路。
「黄某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里,被告人在电商平台卖假蜂蜜和伪劣奶粉,销售金额 206 万余元,被判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 120 万元。
食品安全犯罪的上限本来就不低,15 年已经在很重的区间。更值得看的是罚金——法院的表述是「从经济上剥夺其再犯能力」。翻成人话:让你出来的时候也没钱再干一遍。
这是这批案例里我最想讲的一个。「张某静、马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中,张某静没有食品经营许可,从电商平台上的六家商家进货,买的是「蓝咖」「黑咖」两款减肥咖啡,靠社交平台销售加发展下游代理,销售额一共 17 万余元。
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有一条升档线是金额 20 万。17 万没到线。但法院认定:张某静销售持续 6 个月以上,依法属于「其他严重情节」,予以升档量刑。最后判了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罚金 35 万。她的下游代理马某,销售额 1.7 万余元,判一年、罚金 5 万。
金额不是唯一那把尺子。卖得久、卖得明知,同样算。
「明知」这块也值得细看。案情里写着:她的上家后来失联、频繁更换收款账号;有消费者反馈吃了之后无力、心慌、恶心、冒汗,还有人自己去做鉴定,发现含西布曲明并告诉了她——她知道之后继续卖。这些客观事实串起来,就是刑法上的「明知」。
顺便说说西布曲明。它是一种中枢神经抑制剂,曾被用于肥胖症治疗,2010 年就被我国明令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在保健食品非法添加黑名单上,也是法律意义上的「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滥用会引起失眠、心率加快、血压升高,严重的可致心律失常。所以「吃出毛病」不是定罪前提——东西本身违法就够了。
案三里还有一对更小的数字:有人在直播电商平台卖非法添加利尿剂布噻嗪的减肥压片糖果,案值 1.4 万余元,一样是刑事案件,主播被判一年、供货方被判九个月。信号很直白:这个赛道没有「金额小就没事」。
五件案例里唯一一件不算「食品犯罪」的,反而最像根子上的事。罗某华用修图软件伪造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通过社交平台打广告招揽客户,以每张 50 到 300 元不等的价格卖到全国多地,一共伪造、销售国家机关证件 3961 张,非法获利 36 万余元。
中间商买这些假证,在外卖平台批量注册店铺,再转手卖给没有资质的人经营——这就是「幽灵外卖」的来源:注册登记信息和实际经营者、实际经营地对不上。
判决结果:主犯罗某华 6 年、罚金 10 万;协助伪造的陈某福 3 年 6 个月;聂某卫 2 年 6 个月;王某南等五名中间商一年二个月到一年十个月不等。八个人,一个都没跑掉。
如果你在买东西这一边:减肥类目是第一批要警惕的地方——咖啡、压片糖果、代餐这类「不用运动不用忌口」的话术,是非法添加的重灾区。注意两个特征:只在社交平台私聊成交、用隐晦词代替品名,这就是在躲平台审核。出事不会有售后,因为对方本来就没有经营资质。
如果你在卖东西这一边,哪怕是顺手代购、帮朋友转卖:这次案例说明门槛比你想的低。1.7 万的下游代理,判的是一年实刑。你有没有核实上家资质、发现问题后有没有停下来,量刑时都会被逐条看。
平台这一侧,公开信息里还停在行政层面:今年 4 月市场监管总局对 7 家电商平台的「幽灵外卖」系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这批案例里,法院和检察院的做法是制发司法建议、检察建议,督促平台压实入网资质审核责任。刑事上平台没有直接担责,但「审核把关不严」这句话,官方已经说得足够明白了。
这五个案子讲的其实是同一件事:网络把食品销售的规模放大了,于是「卖得久」「链条长」「明知还继续」这些原来不显眼的细节,现在都被写进了量刑理由。
金额不再是唯一的门槛。对消费者是好事;对想赚快钱的人,是坏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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