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期间发布了2026年的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一共9个。这批案例里有两件特别值得说说——不是因为它们涉及什么高深的技术,而是因为它们跟我们日常的生活场景其实挺近的。
某科技公司发现,网上突然冒出来大量针对他们家软件的负面测评文章。这些文章写得格式雷同、内容套路化,而且全是竞争对手的软件关键词做标题,明显是用来在搜索引擎里占位的。
后来一查,这些文章不是人写的,是竞争对手用AI工具批量生成的,专门用来搞SEO污染——让自己的内容排上去,把别人的挤下来。
最高法的判决很干脆:用AI批量生成、发布针对他人产品的虚假测评文章,为自己的产品引流,这构成不正当竞争。 适用的是《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一般条款。
这句话翻译成大白话就是:你以为是AI干的、你只是用了AI工具,责任还是你的。 技术手段不能成为「我不是故意的」的免责理由。
这个案例更贴近生活。
有家电子公司在电商平台上卖一种叫「点滑器」的东西。这个设备长什么样我不太确定,但功能很明确——把它连上手机,外卖骑手不用手动操作就能自动刷新订单、自动抢单,速度远快于正常手速。
这听起来好像是骑手自己占了便宜,但问题在于:它直接绕过了外卖平台设计的派单规则,打破了平台按算法公平分配订单的机制,让买了设备的骑手相对于普通骑手有了不公平的优势,同时损害了消费者和平台商家的利益。
最终,法院判决这家电子公司赔偿300万元。理由是:生产、销售规避平台操作规则的外挂设备,属于不正当竞争。
有意思的是,这个「物理外挂」根本没有动平台后台的一行代码,但法院认定它「对平台正常经营活动构成实质性妨碍」,同样要承担责任。
我觉得最高法在这批案例里释放的信号非常清晰,分三层:
第一层:给企业敲警钟。 如果你做竞争策略,涉及到用技术手段「绕规则」,不管是AI生成假内容,还是卖抢单工具,都别以为法律管不到你。管不到只是因为之前没有先例,现在有了。
第二层:给平台经济立规矩。 外卖、网约车这类平台经济,表面上是技术公司,但它们制定的派单规则、算法逻辑其实构成了一个微型商业生态。破坏这个生态的公平性,不只是平台自己的事,也是法律要管的事。
第三层:给普通人的启示。 如果你是消费者,虚假测评会影响你的判断;如果你是骑手、司机这类灵活用工群体,用外挂「弯道超车」短期可能占便宜,但一旦形成风气,整个群体的公平竞争环境都会恶化,最后受害的反而是群体自身。
最高法这次没有「一刀切」地否定所有技术创新——判决书里专门提到要「平衡规范与发展、技术赋能与公共利益维护」,给合法商业创新留足空间。
但底线也很清楚:技术是中性的,技术的使用方式不是中性的。 你的目的是不是正当的、你的手段有没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这些才是判断的标准,而不是你的技术有多先进。
一句话总结:别把「我用了AI」「我只是卖了个工具」当成挡箭牌,法律看的是你的行为造成了什么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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