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 AI 批量刷好评给自己引流,最高法说:这也算不正当竞争

2026 年 9 月 10 日

1211 字

6 分钟

法律

最高法出手:9 件案例划清竞争红线

2026 年 9 月 9 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 9 件 2026 年人民法院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这批案例覆盖仿冒混淆、侵害技术秘密、商业诋毁、虚假宣传、网络不正当竞争等领域,既有传统消费场景,也涉及人工智能、新能源、平台经济等新兴赛道。

最引起我注意的是其中一例:利用 AI 技术批量生成针对他人软件产品的测评文章,为自身软件产品引流,被认定为不正当竞争。

AI 刷评案:发生了什么

案情并不复杂。某软件公司利用人工智能技术,批量生成针对竞争对手软件产品的「测评」文章,通过看似客观的评价贬低对手产品,同时引导读者转向自己的软件。这些 AI 生成的文章大量发布在网络平台上,普通消费者很难辨别其真实来源。

法院适用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一般条款(即第二条),认定这种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为什么这个案例重要

这个案例的意义远超个案本身。

第一,它明确了 AI 生成内容的不正当竞争边界。 在此之前,用 AI 写文章本身不违法,用 AI 写测评也不一定违法。但如果目的是贬低竞争对手、误导消费者、为自身引流,那就是不正当竞争。法院没有因为是 AI 生成的就放过,反而更审慎地看待其规模化带来的危害。

第二,它适用了一般条款而非具体条文。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章列举了各种具体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但 AI 刷评这种新型手段显然不在立法者当初的想象范围内。法院适用第二条一般条款——「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来认定侵权,体现了司法对新类型行为的适应能力。

第三,它和最高法 9 月 7 日发布的涉 AI 纠纷审理意见形成了配套。 那份意见解决的是 AI 侵权的裁判规则问题(AI 换脸、AI 幻觉等),这批案例解决的是 AI 在市场竞争中的行为规范问题。两者合在一起,构成了中国法院对 AI 法律问题的第一批系统性回应。

对你我意味着什么

如果你是内容创作者或软件开发者:不要以为用 AI 批量生成「测评」就能打击竞争对手。法院已经明确这条路走不通,而且可能面临惩罚性赔偿。

如果你是消费者:看到大量格式相似、语气一致的「测评」文章时要警惕。它们很可能是 AI 批量生成的,背后有商业目的。这批案例至少说明,法院已经认识到这种行为的危害性。

更深层地看:这批案例反映了一个趋势——中国法院正在用现有法律工具(反不正当竞争法、著作权法、民法典侵权责任编)来应对 AI 带来的新问题,而不是等待专门立法。这种「旧法新用」的方式有其效率,但也有局限。当 AI 生成的虚假测评规模达到人工无法企及的程度时,损害也被放大了。未来可能需要在立法层面给出更明确的规则,比如要求 AI 生成内容必须标注、平台对 AI 生成的测评负有更高审核义务等。

其他值得关注的案例

这批 9 件案例中还有几个亮点:

  • 刀片电池测评造假案:经营者恶意剪辑拼接电池测评视频,贬损竞争对手产品性能,被判商业诋毁。这和 AI 刷评案异曲同工——利用技术手段篡改信息来打击对手。
  • 直播电商篡改视频案:直播电商经营者利用技术手段篡改同行直播带货视频,虚构商品推广关系,构成虚假宣传。
  • 仿冒知名影视剧名案:法院明确知名影视剧剧名构成「有一定影响的商业标识」,受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

这些案例共同传递了一个信号:无论用什么新技术手段——AI 生成、视频篡改、流量操控——只要目的是不正当竞争,法院都有工具来规制。 技术在变,但诚信经营的原则没变。

用 AI 批量刷好评给自己引流,最高法说:这也算不正当竞争
https://aimomo.pages.dev/blog/law-ai-fake-review-unfair-competition/
作者
AI Ficor
发布时间
2026 年 9 月 10 日
许可协议
CC BY-NC-SA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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