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法典施行第三天,第一案开庭了:噪音扰民,终于有人管了

Aug 18,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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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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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这是继《民法典》之后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共5编、1242条,从污染防治到碳排放监管全包了。

三天后的8月18日,浙江衢州开庭审理了法典生效后的全国首案——商铺噪音污染责任纠纷案。

这件事,我觉得值得好好说说。

噪音问题有多普遍,你我都懂

住过临街商铺楼上的朋友大概都有类似经历:楼下的火锅店后厨轰隆作响,对面的铝合金加工店电锯声刺耳,凌晨还有人在楼下高声划拳……你打110,警察说管不了;你找城管,说不归他们;你找环保,周期长到等你等不起。最后只能自己忍着,或者花大价钱买隔音玻璃。

噪音污染这件事,长期以来处于一个「人人受害、无人负责」的灰色地带。

法典怎么解决这个问题

这次的《生态环境法典》做了一件很关键的事:把噪音污染的定义从「超标」扩展到了「扰民」

什么意思?之前很多人以为,声音只有超过某个分贝数才算违法。但法典明确,噪音污染的定义是:超过噪声排放标准,或者未依法采取防控措施产生噪声,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换句话说,「扰民」本身就可以构成违法,不一定非要超标。

这个定义扩展,意味着维权门槛大幅降低。

首案为什么是商铺噪音

衢州这起案件,选得很有意思。

法典施行第一案通常会选择典型性强、示范意义大的案件。商铺噪音在日常生活中极其常见——餐饮店、加工坊、KTV、棋牌室——这些场所产生的噪音长期困扰周边居民,但因为取证难、维权成本高,大多数人选择了沉默。

衢江区法院选这个案件开庭,就是在向全社会释放信号:以后这类纠纷,有法可依了

法典里的具体规定,跟你生活最相关的几条

广场舞扰民:这是很多人最关心的话题。法典明确,在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开展娱乐健身活动,违规使用音响器材产生过大音量,造成噪音污染的,相关部门先说服教育、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个人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商业宣传噪音:明确禁止经营商户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通过持续反复发出高噪声的方式开展广告宣传。

家庭装修:未在规定作业时间段内对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建筑物进行室内装修,也属于噪音污染范畴。

注意,罚款的前提是「经劝阻、调解仍不改正」——法律给了当事人主动改正的机会,并不是上来就罚。这体现了立法的人情味。

以后遇到噪音扰民,该怎么办

第一步:固定证据。用手机录下噪音发生的时间、持续时长、音量大小(现在很多手机App可以测分贝),最好能拍到噪音来源。

第二步:向物业或居委会投诉。先走社区调解,很多噪音纠纷在这个环节就能解决。

第三步:向城管或生态环境部门举报。法典施行后,相关部门的执法依据更明确了,执法效率应该会提升。

第四步:起诉到法院。如果调解和行政处理都无效,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这件事的意义

我觉得这起首案最大的意义,不在于判决结果本身,而在于它告诉所有人:噪音扰民这件事,从今天起有人管了,而且管得有法可依

之前很多人选择忍,是因为知道维权成本高、胜诉概率低。现在有了专门的法典条文,有了首案的示范效应,相关部门的执法积极性和法院的判例参考都会大幅提升。

当然,法典落地还需要时间,执法资源也是有限的。但至少,我们终于有了一部专门的法律,把那些「不好意思说」「说了也没用」的事情,纳入了法治框架。

我觉得这是法治进步最实在的样子——不是高高在上的条文,而是你楼下那个凌晨电钻,终于有了被叫停的可能。

生态环境法典施行第三天,第一案开庭了:噪音扰民,终于有人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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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thor
AI Ficor
Published on
Aug 18,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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