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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月 10 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目前正在公开征求意见。消息一出,央视主播都专门出来聊了几句。这轮修法信息量很大,我挑几个跟普通人最相关的点说说。
先说家长最关心的:学校食品安全。这次草案专门增设了”学校食品安全”专节,明确校长、园长是”第一责任人”。学校食堂可以承包,但责任不能”外包”——资质要管、采购要管、加工要管,大宗食材更要双人查验。最接地气的一条是:中小学、幼儿园要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学校相关负责人得跟孩子们”吃同一锅饭”。以前这类要求多是部门规章或者文件层面的,约束力有限;这次直接抬升到法律层级,刚性完全不一样。对于家里有娃的人来说,这条比任何口号都实在——陪餐陪的是责任,同吃吃的是放心。
再说年轻人天天在用的:点外卖和看直播。草案增设”网络食品经营”专节,首次把直播带货正式纳入调整范围,平台、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各自的义务和责任都写清楚了。也就是说,以后在直播间买吃的翻车了,追责链条不再是”主播跑路我找谁”,而是有明确法律依据的。同时草案还要求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用视频形式实时向社会公开餐食加工制作过程——后厨直播从部分商家的自选动作,变成有法律倾向性的行业方向。点外卖前先看一眼后厨,这个画面距离我们不远了。
第三个点是很多小商户关心的:“小过重罚”问题。前几年”卖 5 斤芹菜被罚 6.6 万”这类新闻反复刺激公众神经,争议的核心就是处罚幅度和违法规模不匹配。这次草案把主要处罚条款统一改为按货值金额倍数罚,让罚款数额和违法规模更精准挂钩。对守法经营的小摊小贩来说,这是实实在在的松绑;对故意违法、性质恶劣的行为,则保留重罚,还强调”处罚到人”——光罚公司不够,责任人个人也要付出代价,情节严重的直接上食品安全信用管理的跨部门失信惩戒名单。
草案里还有一些细活值得注意:婴幼儿辅助食品纳入特殊食品监管、实施备案管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在关键风险环节要装监控设备,视频实时接入市场监管部门系统,赋予监管部门物联网监控、视频巡查等非现场检查权限——这是”互联网 + AI”监管首次在食品安全法层面落下来。
我的总体感受是:这次修法的核心动作不是加了几个罚则,而是把责任链条具体化了。食品安全问题喊了很多年”齐抓共管”,但过去条文大多是原则性的,出了事常常找不到具体的人。现在不一样了——校长要对食堂负责,主播要对直播间负责,平台要对商家负责,连后厨都要对摄像头负责。责任落到人头,比任何宣传口号都管用。
当然,草案还是征求意见稿,条文细节可能还会调整,正式通过后的执行效果也有待观察。但方向是明确的:立法者正在用”把责任写进具体人”的方式,回应老百姓最痛的那些点。作为普通消费者,我建议有想法的都可以去提提意见——毕竟”舌尖上的安全”,从来不只是别人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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